办事指南
公共服务电话
在线办事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事项名称 |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 |
法律依据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条:“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
受理条件 |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独立的中介机构;(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四)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
要件材料 |
1.《青海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基本信息表》; 2.设立申请; 3.3名以上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的证明材料; 4.规范的公司规章制度;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 9.二手车鉴定评估设施明细表; |
办理流程 |
|
办理时限 |
18个工作日 |
承办机构 |
青海bet36365娱乐场机动车更新交易管理办公室0971-6366090 |
办理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et36365娱乐场窗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
联系方式 |
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et36365娱乐场窗口: 0971-5115615 |
监督电话 |
0971---6321761(厅纪检组)6321757(厅人事处) |